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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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令我不解的是,在現今民主社會中,
竟然能產生此種:無須尊重任何版胞,單憑版主即可斬立決的事?

百合天國的創作分享區

看看上面這個連結吧。
憑什麼百合版能發百合文,百合得非常高興,
而薔薇版卻不能發薔薇文,甚至好像在踏地雷似的???

版胞對於創作文,擁有看或不看的自由。
但是,沒有任何一個人,有那種自以為是的權利,去泯滅抹煞他人創作心血。

再者,寫得好就值得自豪?寫不好就該滾?好或不好是誰決定的?
有誰一步登天,剛會寫字就能創作出驚天動地的作品?
誰不是慢慢練習、累積實力與經驗,直到熟能生巧?

以下有點離題,可以不用看。

謎之音:難道因為巴哈站務是男性居多,所以允許百合文,不樂見薔薇?若真是這種原因才更好笑。21世紀了呢各位!!腦袋也該換新一點的思想了吧?

補充:謎之音的緣由,是來自於歷代薔薇版版主總是不忘記耳提面命版胞「巴哈站務不樂見bl版與bl文」,總是不忘好心提醒我們不要哪壺不開提哪壺。

如果真是如此,那我建議將來的薔薇版版主,請你們不要忘了,你們的權利不僅只於管理版務,也包括了與站務雙向溝通吧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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