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7月28日 星期五

五千萬?

在雅瑪文閣論壇,看到一篇轉貼的小故事。

「假設你的仇人愛上你女友,出錢要你離開她?」

題目可以定為「有錢買得到一切」。

不知是啥綜藝節目上,據說有這樣的狀況出現。價碼從五萬開始往上加,五十萬、五百萬、加到五千萬。來賓的反應也從一開始的嗤之以鼻,到稍有遲疑,乃至於十分動搖、最終決定「賣人」或「被買」者,大有人在。

金錢考驗人性,不是數目多寡的問題,而是人性可悲。

這串文的底下,當然不可免的又是一串爭議性罵文,沒什麼可看性,我只想單純就賣人與否來回答。

我的答案很簡單。

你就姑且拿五千萬美金、五千億或五千兆美金等等等依此類推的數字來開價吧,盡量開。開不怕!

(拍桌)老子就是不爽你,你盡管抱著那些鈔票或金條給我滾到千呎海溝裡去吧!!!

很簡單,我還活著,我還年輕,我還有氣力,這些錢我自己賺!

賺不賺得到那麼多不在討論範圍內,養得起另一半且夠她滿意,不也不錯了嗎?

老子我還不屑拿那種會髒了我手的錢,敬謝不敏!

還有,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膽,膽敢動我妻子的歪腦筋?

老子我別的沒有,納粹酷刑倒是略知一二。姑且先祝你路上小心一路平安,絕對不會被一個抓狂的瘋子逮去實驗。(深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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